第三十四条

有效

宗教活动场所符合法人条件的,经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并报县级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