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三章 宗教院校第二十条有效宗教院校实行特定的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聘任和学生学位授予制度,具体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