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