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社会服务与宜居环境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的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缴费标准执行;使用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按照当地家庭住宅价格标准执行;免收养老机构有线电视入网费、安装费;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照不高于所在地居民用户主终端收费标准给予优惠。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