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险种。

鼓励用人单位依照规定为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者对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

提倡老年人或者其家庭成员参加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等适合老年人的险种。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