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