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第三章 生态保护第十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涑水河、姚暹渠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流域内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涑水河流域其他河道、湖泊、水库、调水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地方法规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