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第二章 生态修复第十五条有效加强节约用水管理,以农业节水为重点,统筹工业、生活节水,严格控制用水增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地方法规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