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包括海洋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任务、主要措施、对各部门和沿海各地区的要求以及海洋生态建设项目的安排等内容。

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应当与环境保护规划、沿海开发总体规划、海域使用规划等相衔接。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