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急预案,建立生活垃圾应急处置机制。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的规定,编制本单位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备案。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