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血站应当对献血者给予人文关怀,建立献血者信息反馈、回访制度。

对献血后经检测血液不合格的,血站应当及时向献血者告知检测情况并提示就医。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