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三十三条有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受到表彰的文明行为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不文明行为,依法录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