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有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依据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