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对湄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湄江风景名胜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