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第八条有效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合理利用车站(含出入口、通道)、列车等轨道交通设施,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文化艺术,展示城市形象。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