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轨道交通运营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抢救受伤者,排除故障,疏散乘客,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并按照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