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九条有效轨道交通建设需要移植树木、迁移管线或者其他设施的,相关产权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