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城市智能化信息平台,实行网格化、常态化、精细化管理。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4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