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自治县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经费和民族教育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

地方法规 ·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