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及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