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二章 预算审查和批准第十八条有效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应当重点说明下列内容:(一)预算编制原则、政策要求、收入来源和支出依据;(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对下级转移支付安排情况;(三)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和实现措施;(四)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纳入预算情况;(五)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六)应当重点说明的其他内容。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