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的传统建筑普查,提出传统建筑建议名录,并征求利害关系人和专家、公众的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