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五章 社会生活噪声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或流动设备、设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