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排水户排入排水管网的水质,应当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水质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医疗单位、工业企业应当对污水进行预处理,餐饮单位应当设置、使用油水分离设施,洗车和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配建、使用沉淀设施,水质达标后方可排入排水管网。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