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信江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或者联网供水,建立健全应急水源保护措施,并制定城乡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地方法规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