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信江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第二十二条有效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测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地方法规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