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