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第三章 综合治理第十九条有效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应当坚持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从事畜禽养殖及农畜产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加快农村沼气技术推广和应用,鼓励有条件乡村建设沼气集中处理设施。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