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三章 监督实施第十九条有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经调查认为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提请同级工会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