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优化政务环境第七条已修改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政务服务在线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告知、一网受理、一网办结、一网监管。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