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库水质保护信息公开制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大坳水库管理机构应当至少每月一次在《上饶日报》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水质监测、行政执法情况以及水污染突发事件等信息。

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