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大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范围第十二条有效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的调整,由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