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八大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八大公山、五道水、龙潭坪等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在自然保护区外建立公益性墓地。鼓励自然保护区居民死亡后葬入公益性墓地。地方法规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