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划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科学设置限行和限速标志;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