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四章 乡村旅游第二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开发地域文化浓郁、生态环境良好、具有旅游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居和民俗节庆等旅游资源,建设个性化景观旅游村寨。地方法规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