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绩效管理条例/第三章 过程管理第十七条有效绩效管理工作机构、绩效管理专项考核部门、绩效责任单位应当针对绩效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系统分析,研究对策,改进工作,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必要时应当邀请有关专家、利害关系人参加。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