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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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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伊通火山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有效

外国人进入保护区,应当事先向保护区管理局提交活动计划,并经保护区管理局批准。

进入保护区的外国人,应当遵守有关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在保护区内从事采集标本等活动。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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