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