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使用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异地苗木进行城市绿化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