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条有效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大型户外广告,是指任一边长大于四米或者单面面积大于十平方米的户外广告,但是符合情形的公共交通车辆车体广告、公交停靠站(亭、牌)广告除外。(二)户外广告设置人,是指广告主和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申请人、备案人。(三)招牌设置人,是指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招牌的单位和个人。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