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四章 维护与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临时性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限届满不再设置或者延续申请未获得批准的,设置人应当在设置期限届满前自行拆除,并将载体恢复原状。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