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水行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饮用水水源信息管理系统和共享机制。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水源地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分、饮用水水质等信息。地方法规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