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第二章 治理保障第十三条已修改环卫保洁服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环卫保洁质量标准,规范作业,文明作业。地方法规 ·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