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生活垃圾投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的监管,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督促改正。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