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生活垃圾管理的监督活动。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