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生活垃圾管理的综合考核制度,并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对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