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生活垃圾管理的综合考核制度,并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对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