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快递企业办理快递业务,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快递封套、包装袋、包装箱等快递封装用品。

鼓励快递企业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利用和再利用。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