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重点区域内的州、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与兵团所属师市生态环境机构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