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杞麓湖保护范围内畜禽规模养殖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养殖过程中的病死畜禽、畜禽粪便及产生的污水,防止污染环境。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