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第三章 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第二十四条已修改通海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加快种植业、养殖业结构调整,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推广节水灌溉和测土配方技术,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鼓励使用有机肥,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